第七届“纺大杯”学生乒乓球比赛
秩
序
册
(终稿)
主办单位: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课部
时 间:2017年 3 月 27 日
地 点:阳光校区乒乓球馆
第七届“纺大杯”学生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课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三、协办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裁判组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27日开始在阳光校区乒乓球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六、 参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参赛人数每队至少8人(4名男生4名女生),至多12人。报名确定后不得换人,每场赛前将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资格。
(三)参赛运动员如有课程冲突,可请假参赛,不得无故弃权。
(四)运动员基本参赛条件
1.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赛会纪律和运动员手册,并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意参赛者。
八、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参赛院队分为ABCD四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取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制比赛,A1A2C1C2为上半区,B1B2D1D2为下半区,决出前八名。
根据报名队数决定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和第二阶段淘汰赛的方法;循环赛顺序采用“1号位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
2.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3.循环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4.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每场一人只能上场一次。
5. 团体比赛每局比赛11分制,第一阶段循环赛每个小组内的参赛队伍都必须与小组内的其他队伍进行一场比赛,以决定小组排名;第二阶段淘汰赛,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最高11分,当比分10:10时,连续得2分的一方获胜。决胜局,当一方比分到5时,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区。每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八强。
6.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最新规定。
7.执行国际乒联每场比赛有1分钟暂停时间的规定。
8.由承办单位确定比赛用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 (一)奖励前八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团体比赛前八名,按9、7、6、5、4、3、2、1双倍记分,成绩计入第二十六届校运会团体总分。
· (三)第一阶段排名,循环赛先算积分:若积分相等,两队之间看胜负比率,如甲乙两队竞争一个出线名额,甲乙都是一胜一负,甲队2:0胜,1:2负,乙队2:1胜,0:2负,则甲队胜负比率占优出线;若三队(或以上)积分相等,则算相关队之间的胜负比率,比率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看每小局的胜负比率。
十、报名和报到
· 各单位请在2017年 3月23 日前,将确定参赛的报名表(电子档)发校裁判组干事殷质琨处(邮箱675248896@qq.com)。抽签时携带纸质报名表(盖学院公章)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名表第一位应填写队长信息及联系方式。
注:关于纺大杯比赛报名表的收集有几点要求补充一下:
1.报名表分为纸质档报名表和电子档报名表
2.电子档报名表必须要有照片,纸质档报名表可以采取贴照片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彩印的形式
3.纸质档报名表要学院党委书记的签字和学院的盖章
4.报名表一旦确认和上交不得更改
5.以上交的纸质档报名表为准
· 各单位报名时,请将参赛运动员姓名、性别填写清楚。
· 抽签时间:
抽签仪式于2017年 3月 24日(周五)17:45在03—120教室举行。
十一、裁判员: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协办单位选派。
十二、比赛时注意安全,各学院负责该学院参赛运动员的身体检查,身体有重大急性病史者禁止参赛。
十三、体育课部联系人:邹卫峰教授 电话:15377037056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组委会名单
主 任:叶冬茂
副主任:江明非
委 员:各代表队领队
办公室主任: 邱宏伟
竞赛组:邹卫峰 姜铁汉
宣传组: 邱宏伟(兼)
裁判员名单
裁判长:邹卫峰
副裁判长:柯楠
裁判员:裁判组学生
第二阶段,淘汰赛具体赛程安排,在完成第一阶段后另行通知。
备注:
1、比赛时间:17:50开始,比赛队迟到十五分钟取消比赛资格,并以弃权记录。
2、比赛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学生证,一卡通等。
3、赛事联系人:柯楠:15997161165 孙洁:15927291101 陈玉龙:15607123983 徐东:13618626909 殷质琨15327119449
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第六届纺大杯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补充规定
一、日程安排:
(一)2017年 3月27 日开始进行团体赛,17:50开始比赛。
二、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但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二)小组赛记分办法,每场比赛比分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每局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地,三局两胜。当比分10:10时,连续得2分的一方获胜。决胜局,当任意一方比分到5时,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地。
淘汰赛记分办法,每场比赛采用11分制,五局三胜。当比分10:10时,连续得2分的一方获胜。决胜局,当一方比分到5时,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地。
三、竞赛纪律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比赛,上场比赛前应向裁判员和对方运动员出示证件。因任何原因不能出示学生证或一卡通者,将不能上场比赛。
(二)每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视为弃权处理。运动员应在竞赛秩序安排的时间之前到达比赛场馆,比赛时间以裁判员广播通知为准。
(三)严禁冒名顶替,报名单一旦确定中途不得更改,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队员)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