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办单位:体育课部。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篮球比赛结束第二天在阳光校区田径场举行,雨天顺延。
三、报名办法:每系限报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8名,教练及领队各1名。(必须服装统一并印有号码)
四、严禁冒名顶替。若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全年各项体育比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①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一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按0:3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 如两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进球数的多少确定,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按净胜球的多少来定,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抽签决。
六、奖励办法:取前四名给予奖励。
七、比赛规程:采用国家体总审定的最新规程。裁判员由体育课部老师担任。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课部解释。
体育课部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