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学生组)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大会主题:崇真尚美 活力纺大
三.比赛时间:
2015
年11月上旬
四.比赛地点:
阳光校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东湖校区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参赛
六.竞赛项目
1.
田径项目
男子组(10项)
100
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4
×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
女子组(9项)
100
米
200米400米 800米 4
×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
2.
趣味项目
男子组:
足球绕杆射门(限报2人)、1分钟定点投篮(限报4人)
女子组:
跳长绳(每院1队,限报20人)
3.
男女集体混合项目
集体定点投篮(男、女各
10
人)、
60
米
花式接力(10男10女)、两人三足(20男20女)、三人跳绳(每院两队,每队必须1男2女)、
拔河(限报男女各10人)、
10×25米抱球直线接力(男女各5
人)
4.
球类及其他比赛项目
男子三对三篮球、男子、女子排球(纺大杯),乒乓球、羽毛球(男女单打、限新生)、运动会开幕式方队评比成绩均计入团体总分。
5.
师生互动项目
60
米
迎面接力(教工:2男2女,学生:6男6女)
七.参赛资格
凡我校经国家统招注册在籍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八.田径项目和
趣味项目
竞赛办法及报名时间
1
.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至3人。
2
.每人限报3个单项,每个单项限报男女各4人。
3.
报名办法:各单位需在指定网址上报名,网址是:www.ydh800.cn/sign ,各单位领队需联系体育课部工作人员领取密码(同一单位教工与学生密码不同),此密码是各单位报名的身份认证,只有各单位领队有权更改、删减队员信息,请妥善保存。各单位报完名后,需打印本单位参赛人员名单两份,确认无误后盖学院公章,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后交与体育课部25届运动会组委会。
网上报名咨询:魏烘杰 15629150711 张莹 15629128505
4.
报名截止日期:
2015
年10月15日
(体育课部联系人:姜铁汉 13297966969)
5
.田径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6
.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长22CM×18CM),号码布由各单位自备,按大会统一编号填写,并做到项目、号码、运动员三统一。
7
.赛前均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校园卡),以确认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
1
.单项和集体项目
(1)学生男、女单项录取前8名,
分别按9、7、6、5、4、3、2、1计分。田径单项破校纪录分数翻倍计分。
(2)学生田径接力项目、集体混合趣味项目录取前6名,分别按14、10、8、6、4、2计入团体总分。
(3)男子三对三篮球比赛、男女混合排球比赛、乒乓球(团体)、羽毛球(团体)比赛项目前八名按项目以18、14、12、10、8、6、4、2计入团体总分。球类单打比赛项目前八名
按9、7、6、5、4、3、2、1
计入团体总分。
(4)师生互动项目:60米迎面接力录取前6名。此项目只计入学生团体总分,按14、10、8、6、4、2计分。
2.
录取名次相关规定
(1)名次并列者,得分按名次得分相加除2计分。
(2)比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和队数减一录取。
3
.团体名次
(1)男、女团体总分取前八名。注:运动会前冠名“纺大杯”的各项比赛结果计入本年度运动会团体总分,未结束的比赛结果计入下年度运动会团体总分。
(2)男、女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所得分数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
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
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
.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6个。
5
.开展第三届“十佳学生运动员”评选活动。
十.其它规定
1
.申诉
按规则及规程规定,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各单位应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加盖公章,由申诉单位负责人上交组委会。如申诉有效,将依据违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批评。
2
.违规处罚
凡违反参赛资格者,则取消其个人或集体项目的比赛资格,该运动员或运动队所参加的比赛项目成绩无效,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评资格。
3.
各单位要做好运动员在参赛中的安全教育、运动损伤和各种疾病的突发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十一.大会裁判工作由体育课部全体教师和部分学生承担。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5
年9月26日
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十五届运动会(教职工)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大会主题:崇真尚美 活力纺大
三.比赛时间:2015年11月上旬
四.比赛地点:
阳光校区田径场、篮球场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
1
、以校各分工会为单位参赛
2
、教工男子甲组 (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教工男子乙组 (70年5月1日以前出生)
教工女子甲组 (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教工女子乙组 (75年5月1日以前出生
)
六.竞赛项目
1.
径赛项目
(
1
)
教工男子甲组:
100米
8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
(
2
)
教工女子甲组:
100米 8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
(
3
)
教工男子乙组:
铅球
立定三级跳远
(
4
)
教工女子乙组:
铅球
立定三级跳远
2.
趣味项目
两人三足(10男10女)、跳长绳(12人,女子不少于6人)、
1
分钟定点投篮(仅限男子报名,每队限报3人)、10
×
25
米
抱球直线接力(男女各5人)
3.
球类项目
气排球比赛
七.参赛办法
1
、凡我校正式职工、工会会员或在本校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
、报名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男、女均按年龄分组参赛;每个项目各单位各年龄组限报
2
人,接力或集体混合趣味项目限报
1
队;每个运动员限报两个单项,可兼报接力或集体趣味项目;各单位报领队和教练各
1
人。
3
、报名办法:各单位分别按性别、年龄组
在指定网址上报名,网址是:www.ydh800.cn/sign,各单位领队需联系体育课部工作人员领取密码(同一单位教工与学生密码不同),此密码是各单位报名的身份认证,只有各单位领队有权更改、删减队员信息,请妥善保存。各单位报完名后,需打印本单位参赛人员名单两份,确认无误后盖学院公章,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后交与体育课部25届运动会组委会。
网上报名咨询:魏烘杰 15629150711 张莹 15629128505
4.
报名截止日期:
2015
年10月15日
(体育课部联系人:姜铁汉 13297966969)
5
、各单位应根据大会组委会的要求,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运动会开幕式的入场式,并尽量做到服装整齐。
6
.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长22CM×18CM),号码布由各单位自备,按大会统一编号填写,并做到项目、号码、运动员三统一。
7
.赛前均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确认资格。
八.竞赛方法
1
、正式田径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进行。
2
、
大年龄组可跨组报名参加小年龄组的比赛。
3
、
100
米
项目分两个赛次,先进行预赛,取前六名进入决赛,其他项目直接进行分组预决赛,均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录取名次及办法
1
、男、女项目报名不足
3
人,接力或集体项目不足
3
队不进行比赛。
比赛人数(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减一录取。
2
、单项前
6
名均按
7
、
5
、
4
、
3
、
2
、
1
记分,所有集体混合趣味项目均取前
6
名按
14
、
10
、
8
、
6
、
4
、
2
记分。
3
、以部门工会为单位计团体总分,团体名次取
前六名。
如遇两单位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其它规定
1
.申诉
按规则及规程规定,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各单位应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加盖公章,由申诉单位负责人上交组委会。如申诉有效,将依据违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批评。
2
.违规处罚
凡违反参赛资格者,则取消其个人或集体项目的比赛资格,该运动员或运动队所参加的比赛项目成绩无效,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评资格。
3.
各单位要做好运动员在参赛中的安全教育、运动损伤和各种疾病的突发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十一.大会裁判工作由体育课部全体教师和部分学生承担。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武汉纺织大
学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5
年9月26日
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十五届运动会集体混合趣味项目
竞赛规程
一、两人三足绑腿迎面接力(30米)
男女各10对,绑腿必须绑在踝关节处,进行迎面接力
。按成绩
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二、学生组60米花式迎面接力(男女各10名)
比赛方式如下:该队队员在跑道两头各站10名队员,其中一名运动员在起点处拿一篮球按以下次序进行比赛:20米直线运球
→→→→→
20
米
蛇形跑(障碍间距1.5米,如比赛过程中碰倒一个障碍,加罚2秒钟)
→→→→→
20
米行进间跳绳(跳绳过程中如出现间断,必须从间断处继续比赛,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后将跳绳交接给该队的对面队员,该队员接到跳绳后按照比赛路线返回,将篮球交接给该队的对面队员,依次进行。按成绩
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三、
拔河(男女各
10
人)
每单位限报一队,限报男女各
10
人。比赛采用淘汰制、三局二胜;比赛顺序按赛前抽签顺序决定,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四、
一分钟定位投篮
(学生男子)
每单位限报一队,限报
4
人。比赛采用每人自投自抢一分钟罚球线投篮的方式,四人依次出场,按进球个数累计排列名次。
若出现两队进球数相同,
则各出一人一对一加赛,直至决出名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五、
集体定点投篮(男女各
10
名)
每单位限报
20
人,在罚球线后投篮,每人一次投篮机会,按进球个数累计排列名次。若出现
两队进球数
相同,则各出一人一对一加赛,直至决出名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六、
10×25米抱球直线接力(男女各5
人)
每单位为限报男、女各
5
人,距离
25
米
设交接球处(三个篮球),一、三、五、七、九棒为女生,二、四、六、八、十棒为男生,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七、
足球绕杆射门(学生男子)
每单位限报
2
人,带球绕杆相距
1.5
米
的
8
个标志桶后射门,起点距第一杆
3
米
、最后一杆距球门线
16.5
米
,以球整体过球门线后停表,按两人成绩之和除
2
计算成绩。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如比赛过程中少绕一杆或射门未进,则成绩无效)
八、三人跳绳
每单位限报两
队
(
每队必须1男2女
),
90
秒计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九、八字跳长绳
(
学生女子
)
每单位限报一队,限报
20
人,
2
人摇绳(女生),
18
人跳绳,运动员成纵队依次跳过,在
3
分钟内计算全队跳过次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十、
气排球
每单位限报一队,上场队员必须
3
男
2
女,采用三局两胜制竞赛规则。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团体总分。
十一、
师生互动项目
60
米
迎面接力(教工:2男2女,学生:6男6女),
比赛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计入学生团体总分。
十二、乒乓球(男女单打)
每单位限报男、女各四人,按成绩录取前八名计入团体总分。
十三、羽毛球(男女单打)
每单位限报男、女各四人,按成绩录取前八名计入团体总分。
十四、学生男子、女子排球比赛(决赛)
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采用三局两胜制竞赛规则。预赛取前八名进入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计入团体总分。
十四、
男子三对三篮球(决赛)
每单位限报二队,每队限报
5
人。预赛取前八名进入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计入团体总分。
十五、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
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5年9月26日
武汉纺织大学第二十五届校运动会补充规定
一、检录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及号码布到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并按要求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赛前控制中心设在体育场西边塑胶篮球场内,运动员所穿钉鞋鞋钉必须符合比赛场地要求,否则不准带进比赛场地。
检录时间:
径赛提前
20
分钟检录,提前
5
分钟到达赛场。
田赛提前
30
分钟检录,提前
15
分钟到达赛场。
集体混合趣味项目提前
30
分钟检录,提前
15
分钟到达赛场。
二、接力
1.
各队参加接力运动员(指
4×100米、4×400米接力)必须服装统一(含上衣和裤子),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
各队必须在接力比赛前一个单元的比赛结束前将棒次表,交到赛前控制中心,逾时作弃权论处。
3.
迎面接力各队不许穿钉鞋。
三、铅球的重量:
男子铅球:
7.26kg
女子铅球:
4kg
四、执行
2010
年国际田联“起跑零容忍”的新规则,即单项比赛起跑犯规一次就被罚下的原则。
五、径赛中,不允许非比赛运动员伴跑,否则接受帮助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成绩。关于
4
×
400M
接力,各队第二棒运动员在第一弯道末端的抢道线后沿之后为分跑道,当运动员越过次线后即可切入里道。第三道和第四道的运动员在裁判的指挥下,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完
200M
时的先后顺序(由里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位置,一旦传棒运动员跑过
200M
处,接棒运动员必须保持其排列顺序,不得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
六、径赛项目中
400M
(含
400M
)以下项目,起跑采用蹲踞式起跑,其它采用站立式起跑。一律不允许穿长钉跑鞋。
七、跳高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
1.
男子起跳高度:
1.3
米
1.3米—1.5米每5
厘米为一个高度,
1.5
米
以后每
3
厘米为一个高度。
2.
女子起跳高度:
1.1
米
1.1米—1.3米每5
厘米为一个高度,
1.3
米
以后每
3
厘米为一个高度。
3.
教工青年男子组起跳高度:
1.2
米
1.2米—1.4米每5
厘米为一个高度,
1.4
米
以后每
3
厘米为一个高度。
4.
教工青年女子组起跳高度:
0.8
米
0.8米—1.1米每5
厘米为一个高度,
1.1
米
以后每
3
厘米为一个高度。
七、
100
米
采用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
8
名参加决赛,如成绩相等人数超过
8
名,可根据判读
1/100
秒时间处理。如果成绩依然相等,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八、
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录取名次时,名次减一录取。.
九
、关于抗议:
1.
对运动员参加比赛的资格提出抗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如大会开始前未解决,应允许运动员
“
在抗议下
”
参加比赛,待赛后解决。
2. 申诉涉及某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布后30分钟内提出。大会组委会负责将所有成绩宣告的时间记录下来。向仲裁委员会的申诉应采取书面形式,由代表该运动员的负责人签名。并交纳申诉费200元整,方予受理。如申诉属实,则申诉费全部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3. 各单位要做好运动员在参赛中的运动损伤和各种疾病的突发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十、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
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课部。
武汉纺织大
学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5年9月26日